發布時間:2020-07-10 14:55:00
刑事案件不會立即結案,但要等一段時間才能結案。很多本該被判刑的嫌疑人盡快落網,讓許多本該定罪的嫌疑人能夠盡快擺脫犯罪嫌疑人。
刑事案件不會立即結案,但要等一段時間才能結案。很多本該被判刑的嫌疑人盡快落網,讓許多本該定罪的嫌疑人能夠盡快擺脫犯罪嫌疑人。
刑事案件的結案時間沒有法律規定,但對逮捕后的時間有明確規定。
刑事案件結案時,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,收集、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、輕、重的證據材料。對現有的犯罪分子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,可以依法先行拘留,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,依法予以逮捕。在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或者未被批準逮捕前,法律沒有規定相應的期限。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,最長期限為37天;批準逮捕的,偵查拘留期限一般為2個月。
公安機關視情況予以拘留。對從一地到另一地犯罪的重大犯罪嫌疑人,可以在三日內向檢察院申請批準逮捕。檢察院一般會在7天內決定是否批準逮捕。對從一地到另一地犯罪的重大嫌疑人,可以申請批準逮捕一個月。也就是說,刑事拘留一般是10天以上,最長的是30天7天。
逮捕后的調查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個月。情節復雜的案件,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,可以延長一個月。屬于交通不便地區、重大犯罪集團案件、在逃犯罪的,經省檢察院批準,可以延長兩個月。對可能判處十年以下刑罰的犯罪嫌疑人,經省檢察院批準,再延長兩個月。在治安階段,一般是2個半月到3個月,最長的是8個月。
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應當寫出起訴意見、立案證據,移送檢察院,即審查起訴階段。此階段一般為一個月,重大復雜案件可延長半個月。自行調查的,公安機關可以補充,并可以退回公安機關審查。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完成,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。補充偵查后,檢察院應當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。檢察院公訴科審查完畢后,應當寫出公訴書,向相應法院提起公訴。也就是說:一般從一個月到一個半月,最長的會是五個月。
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,一般刑事案件一般經過偵查階段(公安機關)、審查起訴階段(人民檢察院)和審判階段(人民法院)三個階段。
對于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何時結案,根據實際情況,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能立即結案。如有其他相關法律問題,可咨詢卓正律師。